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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3-0084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省人防办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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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是一种统筹城乡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建设活动。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基本农田质量,增加基本农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抗灾能力;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的土地综合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
1 、项目名称:蓝山县新圩镇涵江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 、批准文号:湘财建指 (2012)227号
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区建设规模总面积 325.64公顷;项目新增耕地 2.5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 0.77%。项目区建设规模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296.47公顷,项目建设预算省投资 880.63万元。
蓝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 〇 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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