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281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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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16日,在湖南省(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位于蓝山县金石路北侧、仰山路东侧地块,面积为20191.4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48万的价格取得该地的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311272022B00120)约定动工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至今未达到开发建设要求,现已构成土地闲置且土地闲置期已达二年以上。
以上事实,有《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机关蓝山县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九条之规定,我局认定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取得的项目用地20191.44平方米构成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示。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