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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5-02729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蓝山县中心城区及7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文号 :    
蓝山县中心城区及7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 2025-01-15 16:13
  • 来源: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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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中心城区及7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镇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5年2月18日就我县中心城区及7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2月18日

二、听证会地点: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蓝山县中心城区及7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事项为蓝山县城镇土地级别范围划分的合理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等。

四、申请报名时间:202521017时前到蓝山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六、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前往蓝山县自然资源局报名。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5人以内,由听证会举办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旁听代表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由听证会举办机构指定。

七、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八、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4)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特此公告。

报名地址:蓝山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罗群0746-222199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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