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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4-02707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10-22
名称: 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办事指南
文号 :    
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办事指南
  • 2024-10-22 15:29
  • 来源: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字体:   

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办事指南

202410

目录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二、不动产预告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三、不动产查询(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备注:若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直接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邮寄时间不列入办理时限内)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五、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入湖南不动产 http://www.hunanbdc.com/home进行申请。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2.现场窗口申请: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中心)不动产抵押登记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备注:

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2.通过快递或代办方式办理事项的,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或代办申报。建议申请人选择网上申报,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预审,在网上完成申请材料的补正和修改,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快递或代办提交给审核部门,这样可避免申请人反复邮寄申请材料,造成不必要人力、财力的浪费,

六、咨询、地址:

(一)咨询电话:0746-2226382;

(二)办公地址:蓝山县德政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东北360米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不动产预告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5、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备注:若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直接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邮寄时间不列入办理时限内)。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入湖南不动产 http://www.hunanbdc.com/home进行申请。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2.现场窗口申请: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中心)不动产预告登记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备注:

1. 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2.通过快递或代办方式办理事项的,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或代办申报。建议申请人选择网上申报,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预审,在网上完成申请材料的补正和修改,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快递或代办提交给审核部门,这样可避免申请人反复邮寄申请材料,造成不必要人力、财力的浪费。

六、咨询、地址:

(一)咨询电话:0746-2226382;

(二)办公地址:蓝山县德政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东北360米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不动产查询(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备注:若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直接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符合查询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入湖南不动产http://www.hunanbdc.com/home 进行申请。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2.现场窗口申请: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中心)不动产抵押登记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备注:

1. 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2.通过快递或代办方式办理事项的,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或代办申报。建议申请人选择网上申报,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预审,在网上完成申请材料的补正和修改,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快递或代办提交给审核部门,这样可避免申请人反复邮寄申请材料,造成不必要人力、财力的浪费

六、咨询、地址:

(一)咨询电话:0746-2226382;

(二)办公地址:蓝山县德政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东北360米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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