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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257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蓝山县所城镇清江源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报告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现将分期验收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7.3-2024.7.9)
若有异议,请与蓝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黄志强 电话:13787619666
附件1:蓝山县所城镇清江源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报告
附件2:蓝山县所城镇清江源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报告评审意见
2024年7月3日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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