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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1547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3-03
名称: 关于谭海涛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00015号
文号 :    
关于谭海涛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00015号
  • 2021-03-03 15:30
  • 来源: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字体:   

关于谭海涛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蓝不动产继字(2021)00015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3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46-2226382

                

继承人

身份证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共有情况

谭海涛

4329******60092

谭恒亮

谭光球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证

蓝山县塔峰镇城东南路

蓝房权证塔峰镇字第200******954

房屋:418.72平方米/土地:90.1平方米

城镇住宅/住宅

共同共有

公示单位: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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