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分享到:
|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153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彭俊善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蓝不动产继字(2021)第0000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46-2226382
|
继承人 |
身份证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共有情况 |
|
彭俊善 |
431127*********212 |
彭良玖 彭赖抵 彭忠和 |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蓝山县塔峰镇舜峰路 |
蓝房权证塔峰镇字第99101162号/蓝国用(97)字第1795号 |
房屋:405.95㎡ 土地:195㎡ |
城镇住宅/住宅 |
共同共有 |
公示单位:蓝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