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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26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8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组织相关处室对《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安排,省厅联合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和湘潭大学组建《办法》评估小组,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梳理目前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省政策文件和研究文献,参考外省相关政策,结合市州实地调研情况,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等六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形成了立法后评估报告。
会议对立法后评估报告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评估报告前期工作到位,基础工作扎实,编制思路清晰,评估结论切合实际。要求评估小组尽快修改完善报告,为《办法》下一步修订提供重要论证依据。
下一步,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将继续做好全省临时用地管理技术支撑,全力推进《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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