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260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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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紧紧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在强化顶层设计、开展技术服务、规范技术审查、提高编审质量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快推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审进程,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截至目前,需省政府批准的13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所辖的86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得批复。
主动作为 参与顶层设计
2019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后,省厅同步启动相关文件起草工作。该院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攻坚克难,协助省厅于2020年9月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湖南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
随着我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启动,该院主动承担撰写湖南省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有关编制指南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助力省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版,全面规范、指导了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该院后期重点梳理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部里最新下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助力省厅于2023年3月进一步修订了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编写了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提纲,同步下发了《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汇交要求》《湖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编制指南(试行)》,进一步提升了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规范性。
与时俱进 转变编制思路
作为编制技术单位,该院牵头及参与编制了9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聚焦编制要求及地方实际情况,以完善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管理制度,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地为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的编制服务。牵头及参与编制的涉总规成果6个荣获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和案例一等奖、5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不是简单的“一二三叠加”,更不是某一个规划“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而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重构,是在“吸收、改革、提升”基础上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的系统重塑。
按照这个思路,该院在编制实践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战略引领和区域协调,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县发展战略与目标,强化与相邻城市协调联动,从更大尺度、更广范围把握地方转型发展的支撑要素,实现从“单一城市发力”向“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发展路径转变。二是坚持刚性管控和空间统筹,切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空间发展架构,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着力提升国土空间特色品质,实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发展模式转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和智慧创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既回归本源也探索未来,围绕人民的生活、出行、游憩等多方面需求,结合数字化智慧城市等创新理念,实现从“单一的物理空间规划”向“以人为本的智慧化规划”的发展理念转变。
强化支撑 提升编制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规划成果编制质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该院基于实践经验、发挥人才力量,为规划成果审查报批提供了全面技术支撑。
强化技术力量支撑。协助厅空间规划局组织建立联审工作专班,组织熟悉地方情况的专家对规划成果开展技术性预审工作,并汇总提出初步意见。
强化工作协调联动。支撑厅空间规划局组织局内审会议,厅空间规划局与各市县局、技术单位就修改要求作面对面交流,协助起草局内审意见;协助组织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议,为会议材料起草、会务组织等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成果逐级核查。针对规划成果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成立成果审查专班,建立各市县成果审查联络人机制,共计发布了9次工作提示,逐市逐县滚动开展规划成果核查、修改,为规划成果报请省政府批复把关尽责。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