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14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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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含县城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乡镇建设、村庄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含市政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县城发展规划,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制镇规划、村镇规划及其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报批和保护监督,参与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并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
4.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县城的建设,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含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检测试验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规划区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监察。
8.负责制定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
9.负责全县范围内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和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案件的规划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在职人员24人。实有车辆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住建局无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如有单独编制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则列出具体单位名称)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40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 400.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73.04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专项工作支出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400.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7 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73.0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专项工作支出的增加。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400.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 246.99 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85.8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支出 5.5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8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21万元,上涨13.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 0 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专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 0 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如有,请列出项目名称和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 ,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办公用房42.5 平方米,业务用房0 平方米,其他用房 0 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共计88.8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