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50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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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第9项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1月6日—11月13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蓝山县住建局301办公室,电话:0746-2213599,地址:蓝山县塔峰中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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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高度重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问题,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投入不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没有形成稳定长效机制、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利用体系尚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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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1、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2、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实施奖补。 3、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4、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全链条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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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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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和抽查,对在建和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2、制定出台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推进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地实施。 3、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协调,争取优惠贷款政策进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4、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评估办法》、《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等多个文件的要求,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县直部门分工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建立全链条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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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截止2022年底,我县已完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了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2、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维开展了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投入700万元对7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进行了扩面和提质改造,增加了入户率,提高了污水收集率,2023年11月底可完工。 3、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乡镇征收污水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 4、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2021年-2023年,全县共建设6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实施了雨污分流,提高了污水收集率。 5、出台了《蓝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成立了蓝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直部门分工和年度工作任务。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快推进蓝山县城镇垃圾收运处理工程建设和亚行贷款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共建成运行乡镇垃圾转运站13座,城区垃圾收集站10座,大型中转站1座,为乡镇配置垃圾收集桶12000余个,垃圾斗车113台,三轮垃圾车77台,侧挂车45台,勾臂车4台,压缩车4台,全县产生的城市和乡镇生活垃圾经垃圾站中转后,转运到宁远县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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