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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3-00472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7-07
名称: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 2023-07-07 09:59
  • 来源: 湖南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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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2022127日,我厅发布的《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以下简称《新标》),202361日正式施行。根据各地反映《新标》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评价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网上系统受理时间在202361日之前的,可按《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32-2018,以下简称《老标》)执行;

二、评价项目在202361日之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按《老标》执行;

三、评价项目在202361日之前已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可按《老标》执行;

四、如评价项目均不符合上述3项条件的,按照《新标》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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