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06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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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蓝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县医保事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程并具体实施。
(3)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
(4)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
助、大病医疗互助、生育保险等经办工作。协助做好医疗救助、药品采购、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工作。
(5)负责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对有关异常情况进行核查。
(6)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稽核监管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县医保局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遵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7)协同建立医保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为医保基金监管和政策调整提供支撑。
(8)承办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6月机构改革,由原医保中心和原稽核监管中心合并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蓝山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职工47人(含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职工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蓝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蓝山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402.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209.66万元,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减少209.66万元,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02.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56.3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5.1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支出 6万元,主要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3)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28.86万元,下降74%。主要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0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专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0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办公用房 2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 0 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共计 103.46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