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36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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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塔峰镇火市村黄岱华卫生室、新圩镇上清涵村廖明忠卫生室、新圩镇蓝东村田送军卫生室因注销,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申请终止医保协议,经经办机构同意,局党组开会通过,现将我县3家医药机构(名单附后)解除医保协议管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蓝山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46-2223836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68号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公示名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医保编码 备注 1 塔峰镇火市村黄岱华卫生室 黄岱华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火市村 H43112702846 2 新圩镇上清涵村廖明忠卫生室 廖明忠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 H43112701215 3 新圩镇蓝东村田送军卫生室 田送军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蓝东村 H4311270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