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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36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材料受理、现场评估、公示程序后,蓝山康佰惠大药房有限公司符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条件,决定将蓝山康佰惠大药房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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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地址 |
法人代表 |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
医保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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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蓝山康佰惠大药房有限公司 |
单体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塔峰西路223号一楼 |
文敏剑 |
91431127MAEA7LQD9C |
刘贤慧 |
13874677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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