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35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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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构建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一、蓝山惠康惠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惠康惠仁医院存在:1.超药品说明书使用法莫替丁注射液;抗病毒口服液与感冒清热颗粒、复方丹参片与速效救心丸重复用药过度诊疗的行为;2.低标入院过度诊疗的行为;3.心肌酶谱常规检查与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分解收费的行为等问题,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53134.1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53134.17元并处罚款6800.82元;4.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
二、蓝山县毛俊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县毛俊镇中心卫生院存在:1.抗病毒口服液与感冒清热颗粒、复方丹参片与速效救心丸重复用药过度诊疗的行为;2.低标入院过度诊疗的行为;3.重复收取床位费;4.将单独使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等问题,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5642.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642.9元并处罚款7847.7元;4.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
三、蓝山县太平圩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县太平圩镇卫生院存在:1.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人用狂犬川芎嗪注射液、普通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2.超标准收取III级护理费、静脉输液费、床位费的行为;3.抗病毒口服液与感冒清热颗粒、复方丹参片与速效救心丸重复用药过度诊疗等问题,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241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2411.8元并处罚款15981.8元;4.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
四、蓝山县塔峰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县塔峰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低标入院过度诊疗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983.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983.09元并处罚款3983.09元;4.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
五、蓝山县祠堂圩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县祠堂圩镇卫生院存在:低标入院过度诊疗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480.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80.7元并处罚款2480.7元;4.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