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35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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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构建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一、蓝山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蓝山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重复收取局部浸润麻醉、抢救、芒针、隔物灸法、表面麻醉、血液透析费用的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601.7元。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601.7元并拒付违约金3780.51元。
二、蓝山安贞微创医院
经查:蓝山安贞微创医院存在:1.分解收取肾功能常规检查、凝血常规检查、输尿管扩张术费用的行为;2.超标准收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费用的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7160.96元。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160.96元并拒付违约金5148.29元。
三、蓝山仁华综合医院
经查:蓝山仁华综合医院存在过度治疗-穴位注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46.72元。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46.72元并核减违约金614.02元。
四、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分店
经查: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分店存在过度诊疗、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1.4元。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1.4元并核减违约金81.42元。
五、湖南津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店
经查:湖南津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店店存在过度诊疗、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21.3元。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约谈有关负责人;3.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1.3元并核减违约金186.39元。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