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7-0036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蓝山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2017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我县安全生产基础,着力解决我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19号),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7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督,依法规范、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气体充装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以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依法生产经营。推动企业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要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核心,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要强化安全管理社会化服务力量,依靠专业机构或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三)安全投入到位。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四)安全培训到位。督促企业对包括外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
(五)安全管理到位。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推动企业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推动岗位达标、技术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当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程度高的特殊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岗位、班组、车间(项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一人一月一隐患” 排查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要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附表1)的要求,每月登记汇总,次月3日前报送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汇总后,次月5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按《“一人一月一隐患” 排查治理行动统计表》(附表2)要求汇总填制,次月5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评估隐患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
(七)风险管控到位。要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和相关制度,认真组织排查、辨识风险,并进行登记、评估、分级、建立风险源档案,做到一源一档,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实施动态监管。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科学分析、评价作业活动和工艺、设备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清单,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职业健康保障到位。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确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教育培训、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工伤保险、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应急救援到位。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单位,要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应当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前)。
1、制定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与考评的通知》(蓝安发〔2016〕41号)有关要求,将企业主体责任的内容逐条细化,编制成表,下发到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于3月30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动员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要督促企业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表3)。要将《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纳入各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阶段(3月30日—6月30日)。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本方案“一依法,八到位” 主体责任要求,参照《蓝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考评细则》,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拉条挂账,逐项进行整改,突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2、全面摸排企业情况。各乡镇街道办要依托网格化监管,以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所辖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4),指定专人汇总,摸清本区域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做到全覆盖和“一企一档”。乡镇(街道)、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分行业建立分类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检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要结合计划执法,强化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乡镇普查、县里抽查等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县国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等部门要成立领导牵头的督导组(附件5),对驻点乡镇(街道办)规模以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面对面加强工作指导(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察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催生企业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县安委办要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明察暗访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县安委办将每季度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导,年底集中组织总结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政府成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聂朝飞为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曾喜庆、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流县为副组长,国土、住建、科商粮经信委、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成员,县安监局副局长封东方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法规股,负责活动日常调度、信息统计、材料收集及上报工作。联系电话:15111679202,联系人:唐理国,邮箱:ajj2225555@163.com。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每一家企业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监管人员,要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要进一步实行主体责任公示,推行阳光履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要宣传一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案例作为反面典型;要选树典型,在去年重点培育企业的基础上,增点扩面,按20%的比例确定示范企业(其中重点行业领域不少于的50%),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内确定5家左右企业作为示范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使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软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厉查处,绝不能姑息纵容、养痈为患;对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每月8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上月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表7)。各乡镇(街道)要开展“一乡一月一案件”监管执法行动:每个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办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塔峰镇或重点乡镇每月至少办二起行政处罚案件。各乡镇(街道)每月5日前将执法处罚情况报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专项考核评估,实行差异化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行业领域、属地分级”的原则对监管企业至少开展2次专项考核评估活动。对照《蓝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考评细则》逐一检查打分并汇总。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单位,每年检查2次;得分在80—89分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格单位,每年检查4次;得分在70—79分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合格单位,每年检查6次;得分在60—69分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合格单位,每年检查12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黄牌单位,依法依规暂时停产整改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六)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针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要全面摸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专家为主的安全生产专家库(5月底前完成);二是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完善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7月底前完成);三是通过先行先试、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经验,督促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9月底前完成),年底前实现全县小微企业均享有专业机构或人员提供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
(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升级,以标准化创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等挂钩。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情况,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坚持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
2、“一人一月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统计表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本)
4、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5、蓝山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督导分工表
6、部门监管责任汇总表
7、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8、“一乡一月一案件”监管执法统计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隐患地点及内容 |
整改方案及整改后达到标准 |
隐患排查人员 |
隐患排查时间 |
隐患治理时限 |
整改 |
隐患治理资金(万元) |
验收时间 |
验收 |
验收结果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表由企业据实填制,各企业于每月3日前报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每月5日前报送县活动领导办公室。
附件2
“一人一月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在职人数 |
排查 隐患数 |
当月隐患 治理率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表由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根据附表1汇总填制,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样本)
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七)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八)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定期向职代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自觉接受全体员工监督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督导,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本单位职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自愿依法承担责任。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
|
所属行业 |
|
成立时间 |
|
||||||||||
|
单位详细地址 |
|
所属区域 |
|
厂区面积(㎡) |
|
||||||||||
|
生产经营范围 |
|
年销售收入 |
|
从业人数 |
|
||||||||||
|
取得证照情况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主要负责人 (法人代表) |
|
办公室电话 |
|
分管领导 |
|
办公室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
手机号码 |
|
||||||||||||
|
是否建立安全 管理机构 |
是□ 否□ |
有限空间 名 称 |
|
粉尘场所名称 |
|
粉尘种类 |
|
||||||||
|
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情况 |
工种 |
|
|
|
年度教育培训情况 |
是否制订年度 教育计划 |
|
||||||||
|
人数 |
|
|
|
是否投入安全 培训经费 |
|
||||||||||
|
持证情况 |
|
|
|
是否安排足够时间时行教育培训 |
|
||||||||||
|
安全管理人员 持 证 情 况 |
主要负责人是否持证 |
|
持证时间 |
|
|||||||||||
|
分管领导是否持证 |
|
持证时间 |
|
||||||||||||
|
安全管理员持证人数 |
|
持证时间 |
|
||||||||||||
|
主要危险因素 |
|
||||||||||||||
|
是否有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和台账 |
|
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
|
组织演练时间 |
|
||||||||||
|
是否建立安全 生产责任制 |
|
是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
|
|
|||||||||||
|
备 注 |
提供工商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
附件5
蓝山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活动督导分工表
|
分 组 |
督导单位 |
督导乡镇 (街道) |
带队领导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 |
联系方式 |
|
第一组 |
住建局 |
塔峰街道办 |
肖向前 |
13807437717 |
徐改俊 |
13874394643 |
|
第二组 |
科技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
南平街道办 |
陈晓波 |
13707467509 |
冯 萍 |
13574663177 |
|
第三组 |
安监局 |
竹市街道办 |
封东方 |
13037475237 |
唐理国 |
15111679202 |
|
第四组 |
环保局 |
祠堂圩镇 |
张 戟 |
13974674807 |
田 军 |
13973493921 |
|
第五组 |
组织部 |
楠市镇 |
李学锋 |
13874675252 |
沈景兰 |
13874352107 |
|
第六组 |
农机局 |
土市镇 |
刘小平 |
13974644200 |
黄云彪 |
13974672787 |
|
第七组 |
国土局 |
毛俊镇 |
陈智勇 |
13974672360 |
黄志强 |
13787619666 |
|
第八组 |
司法局 |
太平圩镇 |
李绍兰 |
13574608175 |
何红梅 |
15575358868 |
|
第九组 |
教育局 |
新圩镇 |
义旺湘 |
13874641097 |
李祥雄 |
13574608254 |
|
第十组 |
公用事业局 |
所城镇 |
范松遒 |
13974673693 |
张思国 |
14786398840 |
|
第十一组 |
文体广新局 |
湘江源瑶族乡 |
廖德想 |
13874675882 |
雷 勇 |
18307493759 |
|
第十二组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汇源瑶族乡 |
黄长征 |
13974674100 |
陈派斌 |
15116543888 |
|
第十三组 |
发改委 |
浆洞瑶族乡 |
李冬旺 |
15367460650 |
杨石军 |
13874394843 |
|
第十四组 |
交通局 |
犁头瑶族乡 |
李天保 |
13789236255 |
黄珠成 |
13974672148 |
|
第十五组 |
农业委 |
大桥瑶族乡 |
廖复健 |
13874675513 |
骆春旺 |
13337262326 |
|
第十六组 |
食品药品 工商质量 监督管理局 |
荆竹瑶族乡 |
曾锡晋 |
13789236262 |
黄明伟 |
13874675619 |
此表由牵头单位确定带队领导、联络员,于3月底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6
部门监管责任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管部门 |
监管责任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表由县各责任部门汇总填制,于6月2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7
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项 目 |
单位 |
本月数 |
累计数 |
|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 专项等)执法活动 |
次 |
|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
|
|
下达执法文书 |
份 |
|
|
|
立案调查 |
起 |
|
|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份 |
|
|
|
经济处罚 |
万元 |
|
|
|
已到账 |
万元 |
|
|
|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 |
元 |
|
|
|
责令停产停业 |
家 |
|
|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
个 |
|
|
|
取缔关闭 |
处 |
|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
|
|
行政拘留 |
人 |
|
|
|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
人 |
|
|
附件8
“一乡一月一案件”监管执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乡镇名称 |
案由 |
案件名称 |
简易或 一般程序 |
处罚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表由各乡镇(街道办)填制,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