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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82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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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福万佳购物广场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案
2023 年7月27 日,蓝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蓝山县福万佳购物广场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冷库)时发现该企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辩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蓝山县福万佳购物广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蓝山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经查,福万佳购物广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 )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福万佳购物广场店长熊志旋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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