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19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信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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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根据蓝政办发[2003]15号文件规定,县信访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处理中央、省、市统转信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
2、接待来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办事处、场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4、综合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5、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6、掌握全年信访工作动态,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布置、检查、督促,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的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信访局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联席办、网信办、信访接待中心、财务室。在职人数16人,编制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6个。公务用车编制数0台,实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信访局无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2.92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172.9265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2.92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2.926568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是专项工作支出的减少。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9265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172.9265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 157.89456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5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2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支出 3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8.3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72.926568万元。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办公用房120平方米,业务用房 80平方米,其他用房80平方米。
4、其他国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共计 24.6668 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