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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6-18
名称: 蓝山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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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2019-06-18 00:00
  • 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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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上级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蓝山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卫健局机关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内设办公室、政工宣传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爱卫股)、财务核算股、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股(医改办)、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基层卫生健康与疾控股(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妇幼健康股)

  

  (三)人员情况

  卫计委机关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57人,退休人员65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00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23万元,项目支出56.23万元.(一)基本支出950.2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67.86万元,其中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8万元。其中包括退休人员防暑防冻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79.59万元;(二)项目支出56.23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48.69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4万元。

  三、“三公”经费25.2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0万元、公务接待费25.25万元。

  四、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持“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公用经费,力争把经费用在刀刃上。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落实资金计划的编制,切实做到合理安排预算收支。始终坚持“拨款按进度、支出按计划、开支按标准”的原则下“三公”经费比2017年下降45.35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转移支付力度不大;

  (二)中央、省专资金分配有待进一步规划统筹

  (三)本级经费预算不足。

  六、有关建议

  (一)加大资金转移支付的力度

  完善计生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小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和体现财政资金的公益性价值,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促进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二)集中资金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将计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与卫生能力建设专项合并,统一管理。通过集中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打造部分“卫生计生示范县、乡镇、村”,作为探索新形式下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先进单位,来引导和推动全省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工作

  三)整合资源,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的资源整合,正确定位新时期优质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服务与创新的关系,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的机构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服务人员,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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