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0311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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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号)和《关于印〈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卫计发〔2018〕15号)文件的要求,第一季度,县疾控中心对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蓝山县市政集中供水机构1家,永发供水公司,该单位位于塔峰镇岭脚村,距离县城约5公里处,现有工作人员18人,水厂日供水能力2万吨。覆盖人口约7.5万人。单位性质属于外资企业。
1、监测点的位置
以县城为中心,东南西北设置4个末梢水监测点,监测点分别为三蓝学校、县政府、南门社区、招商大酒店。
2、监测水样份数
第一季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述4个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每个监测点每月采集1份水样,共采集12份末梢水样,并进行了检测。
3、监测项目
1、总大肠菌群、2、耐热大肠菌群、3、菌落总数、4、硝酸盐氮、5、耗氧量、6、色度、7、浊度、8、臭和味、9、肉眼可见物、10、氨氮、11、PH值、12、游离性余氯,共计12项。
4、监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永卫计发〔2018〕15号)。
5、质量控制措施
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均在有效期内;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12份管网末梢水所检测的12项指标进行了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12份末梢水所检测的12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水质合格率为100%。
附表:2018年一季度蓝山县市政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
蓝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4月8日
附件:蓝山县2018年1月份市政管网末梢水检测结果公示.doc
附件:蓝山县2018年2月份市政管网末梢水检测结果公示.doc
附件:蓝山县2018年3月份市政管网末梢水检测结果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