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74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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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12月13日,东莞市大朗镇排查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12月16日新增报告8例确诊病例,8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落实“四早措施”,在做好原有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蓝人员排查管控的基础上,现就东莞市入(返)蓝人员摸排管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当前的疫情形势和我县防控政策,号召蓝山籍在莞人员不返乡,严格遵守当地防控政策。同时,红码人员返乡一律集中隔离并自行承担集中隔离费用,拒不执行和隐瞒行程的,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强化涉莞排查管控。各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要加大本辖区流入、返乡人员排查力度,特别是对11月22日以来有东莞市旅居史的入(返)蓝人员要开展重点排查,对所有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查验“两码”,省外入(返)蓝的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个人入(返)蓝务必向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报备。
3.压实“四方”责任。各部门、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排查,及时上报异常信息,全面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个人积极配合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每日摸排情况及时报排查组。
4.加强督查追责。对部门、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和乡镇、村(社区)不落实属地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个人不报备行程、不执行管控措施等情节恶劣的人员予以警示性处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责。
蓝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