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2-0061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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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为规范蓝山县文旅广体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蓝山县文旅广体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对蓝山县文旅广体局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事项细化、量化如下:
一、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包括:
(一)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及体育行业建设的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以蓝山县文旅广体局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四)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案件情况复杂、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七)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量化标准
(一)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及体育行业建设的远景规划是指五年及以上;
(二)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是指涉及金额一百万元以上的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含潜在需由财政承担资金责任的项目);
(三)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县级财政性资金或者县政府融资投入一百万元以上;
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涉及资产价值一百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