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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3-03
名称: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植树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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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植树节活动方案
  • 2021-03-03 10:52
  • 来源: 蓝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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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植树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绿化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蓝绿字〔2021〕1号)文件要求,单位将以“3.12”植树节为契机,结合“推进国土绿化,共建森林蓝山”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系列义务植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单位每人完成种植3-5棵树或完成相应的绿化劳动任务。通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美化,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新时代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推进城乡绿化行动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义务植树宣传(3月1日-3月31日)。紧扣创森主题,充分利用微信群、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全民性、决定性、义务性,突出宣传我县城乡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必要性和决心,营造新时代全民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参与全县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由办公室组织单位志愿者参与县绿化委员会在火市村大汉口自然村山场开展的义务植树活动。志愿者于当日9时30分前到达现场,自备劳动工具和雨具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

(三)参与单位院落树木抚育管护活动(长期进行)。以股室为单位,各股室每周参与一次机关院落树木抚育管护共工作,以提高苗木成活率为目标,重点做好林木修枝、树木涂白、树池整修等事项。参与抚育管护劳动半个工作日,参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下同),可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四)在线参与“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长期)。可通过湖南林业微信公众号或湖南林业移动政务平台以及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访问进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移动端平台,在线捐资参与网络尽责项目、在线报名参加公益志愿活动,以及在线查看认养树木清单。其中,捐款15元可折算完成1株植树任务,参与志愿活动半个工作日可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认养相应树木可折算完成1-3株植树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推进国土绿化,共建森林蓝山”的重要举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植树义务,共创美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晓波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维文担任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活动开展;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在职责范围内密切协作配合。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三)确保活动实效。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对行动迟缓、应付了事的,要予以批评督促纠正。局办公室要按照蓝绿字〔2021〕1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活动资料,确保不影响创森考核。

蓝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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