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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48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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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军统一制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
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从明年3月1日起,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证件发放工作,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预备役人员证为本芯证件式样,具有较高的防伪性和通识度,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颁布施行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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