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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37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太平圩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举报类型
1、林区内祭祀用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和户外焚烧生产生活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2、烧荒、烧田埂、焚烧秸秆、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3、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私拉有电线路、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等行为。
4、非经政府批准的爆破等工程用火。
5、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
二、奖励措施
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线索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经太平圩镇人民政府核实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 森林防火联防联控工作人员除外 ),同一线索,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人。
三、保密措施
太平坪镇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如发生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四、举报电话
0746-2931047
18153341581(邱)
蓝山县太平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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