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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215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10-22
名称: 《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采沙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2021年- 2025年)的通告》政策解读
文号 :    
《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采沙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2021年- 2025年)的通告》政策解读
  • 2021-10-22 15:42
  • 来源: 蓝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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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采沙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2021年- 2025年)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通告》制定的目的

规范本县行政区域河道采砂秩序

二、《通告》制定的依据

根据《湖南省河道砂管理法》(湘政发[2018]33号)的规定,我县组织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对水、舜水河、俊水河、钟水河等河流的来砂量、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进行技术论证,编制《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对蓝山县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的划定作出通告。

河道采砂范围

划定蓝山县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的范围。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从事采砂作业的,将依法查处;对违法盗采、偷运砂石的行为依法打击;对相关盗采砂石的机具和偷运砂石的车辆依法处置;对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人员依法处理。举报电话: 0746- -2210377。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蓝山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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