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21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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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河道采沙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2021年- 2025年)的通告
蓝政函[2020] 39号
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湘政发[2018]33号)的规定,我县组织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对潇水、舜水河、俊水河、钟水河等河流的来砂量、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进行技术论证,编制《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现对蓝山县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的划定通告如下:
一、可采区
俊水河: (1)两江口1#采区位于浆洞瑶族乡枫木山村鲁田水汇入俊水处汇合口至毛俊镇杨家洞村交界处区间河道,长0.67km;
(2) 两江口2#采区位于老屋场坝脚至两江口,长1.12km。
二、禁采区
1、湘江源头潇水及中河、凌江河各分支流全河段划定为禁采区;
2、舜水河及各分支流全河段划定为禁采区;
3、俊水河及各分支流未定为可采区及保留区的河段均划定为禁采区;
4、钟水河及各分支流未定为可采区及保留区的河段均划定为禁采区。
三、保留区
1、湘江:黄沙源保留区起于大桥瑶族乡婆婆岱、止于大桥瑶族乡黄沙源,保留区长度3.4km;
2、钟水: (1)社背保留区起于太平圩镇观洞村蓝山与嘉禾交界处、止于马袅村马袅大桥下游1km处,保留区长度7. 8km;
(2)滴水龙保留区起于滴水龙大坝下游200m处、止于群英水电站大坝上游2000m处,保留区长度4.4km。
四、禁采期
我县河道均属山区河道,洪水易涨易退,退水时间一般为1-2天,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段设为禁采期。汛期中年最高水位出现频次最高的5-6月作为禁采期,其余月份控制站出现超警戒水位及罕见枯水,临时发布禁采公告;险情缓解时,连续10天都未出现超警戒水位及罕见枯水,恢复采砂作业。
五、各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河道采砂工作。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从事采砂作业的,将依法查处;对违法盗采、偷运砂石的行为依法打击;对相关盗采砂石的机具和偷运砂石的车辆依法处置;对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人员依法处理。举报电话: 0746- -2210377。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