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70010/2023-00432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11-30
名称: 蓝山县水普内、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
文号 :    
蓝山县水普内、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
  • 2023-11-30 16:45
  • 来源: 蓝山县水利局
  • 作者:
  • 【字体: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区域内、外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现将我县级、乡级、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布。

附件:1.水普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2.水普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蓝山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