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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41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23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湖南省2023年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奖补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此次项目总资金76万元,计划实施太平圩镇、楠市镇、祠堂圩镇、毛俊镇、塔峰镇、土市镇32处山塘清淤整治。
附件:
蓝山县2023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 ) 项目资金安排及实施计划表。
蓝山县水利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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