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2-0033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7月10日以来,
我县气温明显偏高、降雨尤为偏少,
降雨量不足20mm,
较常年同期偏少95.2%,
为1958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少,
已长达90多天无有效降雨。

7月10日以来,我县出现了重度及以上气象干旱,目前气象干旱等级为特旱;至10月27日8时全县近30天湿润度指标K=P/Em(P为面降雨量,Em为面蒸发量),蓝山县湿润度K值小于0.1(K≤0.1为特旱)。干旱模型计算求得各站的土壤含水量ω,10月27日8时,蓝山县土壤含水量ω值小于20毫米(W≤20毫米表示特旱)。通过上述各干旱指标计算结果综合分析我县达到水文特旱等级。

受降雨偏少影响,我县舜水干流河段及各中小河流均处于低枯水位,预计未来10天,我县基本无降雨天气过程发生,后期降雨仍然偏少,气象、水文干旱将进一步发展。随着干旱持续发展,现有水利工程蓄水将逐渐减少,可用水量逐步减少,供需水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1特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如下:
■增强节水意识。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树立节水意识,节约生活中的每一滴水,形成知水、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人人争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和推动者。
■养成节水习惯。
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入手,培养节水的良好习惯。缩短用水时间,随手拧紧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避免用水浪费,倡导“一水多用”。
■推进节水技改。
机关、团体和社区等单位要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矿企业要积极推进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倡循环用水,落实节水措施和管理责任,提高用水效率。
■争做节约用水倡导者捍卫者。
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增强节水意识,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开展文明劝导,发现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损害水生态等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举报,人人争做节约用水的倡导者、捍卫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