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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4-00474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9-05
名称: 新修订《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11月24日起实施
文号 :    
新修订《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11月24日起实施
  • 2024-09-05 10:23
  • 来源: 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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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水利部发布2024年第19号公告,批准发布新修订的水利行业标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定于今年11月24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新修订的《规范》对2014年版《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的章节结构和名称进行了优化,重点补充细化了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和县级综合规划相关内容,更加突出水土保持功能维护与提升,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的衔接。

新修订的《规范》共含14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基本规定、基本资料、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总体布局、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管理能力、实施进度及投资匡(估)算、实施效果分析等,适用于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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