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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0-0011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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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双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河长的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作战员作用,引导公众充分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气。3月13日,蓝山县河长办组织召开民间河长联席会。
会议明确为建设“幸福河”,推动我县“双河长制”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规范“民间河长”日常工作,实现我县河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从人员备案审核聘任制、巡河和信息报送制、宣传报道、工作经费保障制、工作业务培训制、工作绩效述职制、工作成效考核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蓝山县民间河长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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