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19-0013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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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确定的审计工作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桥头堡、产业承接首选地、粤港澳的后花园、生态文明示范区、安居乐业幸福城”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与重点
(一)县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县级及各部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以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真实、合法、效益为目标,重点审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立项批复、预算执行、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项目增减变更、结算评审、竣工验收、决算、资金筹集使用、资产确权登记管理、项目运行管理等情况,揭示损失浪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分析问题原因,依法作出处理,促进提高投资效益。
(三)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情况。
(四)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类专项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民生项目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雁过拔毛”式腐败以及涉及黑恶势力问题等情况。
(五)其它审计项目
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委托或统一组织的项目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审计项目,具体审计项目计划由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或委托以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