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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2-00327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2-11-30
名称: 2022年度蓝山县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文号 :    
2022年度蓝山县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2022-11-30 10:26
  • 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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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蓝山县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蓝山县审计局

公共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单位

普法平台

微信平台、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分管领导:奉新义

责任部门:法规审理股

普法联络员:黄艳玲

2022年度蓝山县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蓝山县审计局

重点普法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单位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

3.年内组织开展1次《民法典》学习或宣传。

4.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5.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

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7.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8.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蓝山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9.面向单位干部职工、被审计对象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使其进一步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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