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29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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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我局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为扎实推进全局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整治内容
①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
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制度落实不力;违规违法办理戒毒人员奖分减期、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及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宽松软。
③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④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
⑤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⑥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
⑦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
⑧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
⑨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整治措施
(1)通过专题学、集中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全面摸排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及巡察工作体系,总结固化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4)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宣传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规定。
(5)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营活动情况,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审计、金融等信息系统,逐一比对筛查,检索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逐一登记建档。
(6)对排查出来的相关行为进行查核、比对、甄别,依据司法机关行政权力清单以及行政许可权限范围,界定权限范围和经营范围,通过行业劝退、帮助就业、岗位调整、退职外调、问责处理等方式,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7)建立人员招录、引进、干部交流提拔和日常管理等环节形成长效查核和长期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经商办企业事前报备制度,建立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蓝山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