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7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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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蓝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牌子)。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禁毒工作。指导管理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指导和参与管理全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拟定行政复议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县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拟定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负责本局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和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纠纷的处理。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加挂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八)律师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基层协会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呈报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资格的认定和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
(九)政工室。研究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档案管理工作。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