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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285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所城镇 发文日期: 2021-01-25
名称: 蓝山县所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蓝山县所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5 14:21
  • 来源: 所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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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所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蓝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蓝山县政府网站“中国·蓝山”(WWW.lanshan.gov.cn)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所城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2020年,我镇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所城镇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257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处理

2020年,我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要求,督促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该政府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监督保障

    我县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并分季度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有待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领会不够,与县级工作对接不畅。

    2.专业人员有待稳定。个别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不利于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培训。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参加业务专场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时报备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严防人员缺位、工作断档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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