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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7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保障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局党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同配合,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等。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规定,建立设备档案,办理使用登记证。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有效排查管控特种设备风险和治理隐患。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新进、转岗、复岗、复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规作业。
(四)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按照县市场监管领域隐患排查方案,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动态清零”。落实严重特种设备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巩固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县级安委会和市局或市特种设备专委会协调解决。
(五)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常规、专项、证后及其他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对问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六)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施检、应检尽检的责任,督促各有关检验机构严格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消除特种设备各类隐患,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深入推动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行动。
(八)严厉查处出借资质行为
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强化特种设备类许可资质管理,依法打击出借资质、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宣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的主体责任。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报告县政府、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报告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加强行刑衔接,针对严重隐患要穷尽手段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强化精准执法、区域联合执法,强化问题导向,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严格执法,针对严重违法行为、事故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果。
(十一)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方面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坚持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打非治违”,每年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
(十二)鼓励安全生产举报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
(十三)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专业干部,加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落实经费、机构、人员保障,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推进全县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和微信小程序应用,持续推进气瓶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全县液化石油气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十四)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协调配合、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困难问题。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处理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针对民生相关电梯、气瓶等领域,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巡回问诊,积极化解各类电梯故障投诉,强化燃气气瓶充装质量安全监管,对困难行业、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发挥一线人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十五)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严重隐患整改不认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对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舆情引导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局党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同配合,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等。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规定,建立设备档案,办理使用登记证。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有效排查管控特种设备风险和治理隐患。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新进、转岗、复岗、复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规作业。
(四)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按照县市场监管领域隐患排查方案,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动态清零”。落实严重特种设备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巩固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县级安委会和市局或市特种设备专委会协调解决。
(五)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常规、专项、证后及其他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对问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六)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施检、应检尽检的责任,督促各有关检验机构严格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消除特种设备各类隐患,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深入推动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行动。
(八)严厉查处出借资质行为
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强化特种设备类许可资质管理,依法打击出借资质、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宣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的主体责任。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报告县政府、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报告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加强行刑衔接,针对严重隐患要穷尽手段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强化精准执法、区域联合执法,强化问题导向,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严格执法,针对严重违法行为、事故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果。
(十一)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方面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坚持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打非治违”,每年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
(十二)鼓励安全生产举报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
(十三)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专业干部,加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落实经费、机构、人员保障,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推进全县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和微信小程序应用,持续推进气瓶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全县液化石油气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十四)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协调配合、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困难问题。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处理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针对民生相关电梯、气瓶等领域,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巡回问诊,积极化解各类电梯故障投诉,强化燃气气瓶充装质量安全监管,对困难行业、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发挥一线人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十五)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严重隐患整改不认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对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舆情引导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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