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432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12-18
名称: 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
文号 :    
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
  • 2020-12-18 09:33
  • 来源: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
  • 【字体: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蓝山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及办法。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招聘工作的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指导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服务体系;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配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归口管理全县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13、承担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和为民办实事日常工作。

14、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局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法规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下辖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两个二级机构。本局实有人数73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在职人员60人,临聘人员13人。车辆编制数0台,实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社局无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1056.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56.35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56.3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56.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71.9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0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支出45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42.63万元,下降16.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总额 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56.83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专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 0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办公用地6732.13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共计787.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