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70010/2024-00970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9-05
名称: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吗?
文号 :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吗?
  • 2024-09-05 10:01
  • 来源: 人社部
  • 作者:
  • 【字体:   

老板,请问什么时候给我缴纳社保呀?

你刚来,咱们还没签劳动合同,等签合同后再给你缴社保,别着急!

这样啊,好的老板。

有的公司

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说辞是不对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

遇到没签劳动合同别担心

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就应该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