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127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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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推进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代理事宜,计划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该项目的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工作。该项目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首次公开比选因无人投标导致流标,现启动第四次公开比选,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代理
2、工作内容:根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开展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
3、项目地点: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所有涉及的乡镇及村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2985万元
5、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
(4)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制度,上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提供代理服务方案。
6、比选要求:本次代理比选共选择2家招标代理,分别为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土壤改良采购服务招标代理;一家公司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个的作废标处理。
报名家数要求:报名且通过资格初步核查的代理机构家数须达到或超过3家,方可进入后续比选环节;若任一类别报名合格家数不足3家,将暂停该类别比选工作,另行发布公告。
资格后审要求: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比选申请人须在提交比选文件时,一并提交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中所列全部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蓝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领导小组将在评选环节,先对各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后续报价评审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比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参与后续评审。
文件提交要求: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法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进行现场提交。比选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
7、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00止。
8、选择方式:蓝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条件审核,对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于2023年2月10日联合发布的《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收取代理服务费的倡议书》(该倡议书收费比例与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一致)”,收费标准的百分比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计算平均价作为基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再乘以抽取的下浮值(85%、90%、95%)计算中选价。按最接近中选价的报价进行排名,报价一样的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排名。
9、联 系 人:李志英 0746-2213306
本次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2025年10月11日15:30时在蓝山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举行评选会,当场宣布结果,被选中的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比选报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