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 星期三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11270010/2025-01215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4-30
名称: 中共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4-30 14:40
  • 来源: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8日至7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24年8月21日巡察反馈意见下达以来,我单位迅速响应,即刻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详尽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分工及整改期限。制定了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将整改工作转化成直观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支部书记朱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带头整改、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由朱丹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具体整改职责,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共召开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整改难题迅速研讨对策,确保整改方案稳步实施。二是朱丹同志主动认领5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推动整改落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朱丹同志率先垂范,深刻剖析自身在主体责任落实和整改推动中的短板,明确改进路径,引领示范效应。三是成立整改督查小组,定期核查整改进展,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不力者严肃通报,力戒整改工作形式化。

截至3月31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阶段性完成的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问题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流于形式,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仅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交流研讨、制订措施贯彻落实少;学习时间保障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二是2024年8月以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召开班子会议10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当下工作重点,拟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并贯彻落实,保障学习时间。

2.问题2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未严格落实《委托实施病死畜禽收储无害化处理的协议》要求,对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工作未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未对第三方公司履约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工作,未严格督促养殖户落实集中无公害处理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分管病死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人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职能已于2022年7月划转到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湘农联〔2021〕27号)、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覆盖建立健全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蓝山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转运监管制度》,建立了考评机制,督促第三方公司制定了病死动物收集管理相关制度,做到病死畜禽应收尽收;三是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收集数据审核流程,每月对全县养殖场病死动物收集情况抽查30场次,联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和巡查,发现有畜禽病死未按规定要求处理,乱抛乱弃或自私处理的养殖场(户),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从严从重处罚。

3.问题3:2019年8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批复进行实施的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要求项目2020年12月完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统筹协调不够,工程推进过程中解决问题办法不多,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脱岗负责项目建设进度;二是2023年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正在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办理用地手续。

4.问题4:落实畜禽污染排查责任不到位。2020年以来,部分养殖场因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环保部门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给予时任分管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领导骆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已于2022年7月移交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蓝山县养殖业安全生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专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排查整治方案,乡镇政府负责排查主体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养殖环节技术指导与日常巡查,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监测与执法监督,经举一反三排查,2024年8月至今,县农业农村局排查发现畜禽粪污处理不达标的养殖事件6起,均对这些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跟踪,要求立行立改,相关养殖场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宣传与技术指导,2024年8月后开展环保宣传活动3场,深入养殖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举办环保知识讲座3场。

5.问题5: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有漏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中心仅能对“瘦肉精”“非洲猪瘟”进行检测,远远不能满足检测要求。全县除生猪定点屠宰场外,其它乡镇存在由当地宰杀直接销售的现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动物及动物制品的检疫职能已于2022年7月划转到县农业农村局,该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一是规范使用检测实验室,按《蓝山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正常开展采样、人畜共患病的检测和化验;二是按《蓝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蓝山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生猪屠宰整治办一年的整治,未发现未经检疫的“白板肉”上市销售的情况。

6.问题6:技术推广服务不到位。养殖技术推广浮于表面,以发放宣传资料代替技术指导,对基层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少。

整改情况:一是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9月成立了养殖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二是组织15名基层农技推广技术指导员分五批脱产前往长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养殖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并从中选出5名成立技术专家组;三是2024年9月确定了蓝山县尤锦红种养专业合作社为蓝山县2024年农技推广(养殖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四是制定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组织县乡农技推广员分为四个小组对全县200余户规模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

(二)反馈问题:推进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一体夯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问题7:主体责任扛得不牢。2021年以来,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未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未结合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0年以来,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重一大”会议从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及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底共开展了两次廉政风险排查,对3个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和研判,暂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进行1天的集中学习,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到目前开展共8次。三是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9次,每次都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2.问题8:未严格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关于动物防疫、环保要求,存在动物防疫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养殖户发放奖励等。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给予时任分管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工作的责任领导骆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工作已于2022年7月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该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4年10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和《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三是县农业农村局每年都制定蓝山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了申请条件与申报程序,此外还设置了负面清单,将存在违规经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养殖场排除在外。四是县农业农村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紧密对接机制,共享环保信息,一旦出现环保投诉事件,立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且造成一定影响,严格按照规定扣减奖补资金,2022年和2023年对出现环保问题的养殖场都严格执行了奖补资金扣减,对7家养殖场共扣减奖补资金1.4万元。

3.问题9:奖励标准不一、随意性大。养殖户反映比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给予时任分管奖励资金分配工作的责任领导骆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工作已于2022年7月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该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了奖励资金使用报告制度,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制定使用方案,详细说明资金流向、使用进度及项目进展情况;三是构建动态监管制度,利用财务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组建联合监督小组,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资金挪用现象,保障了资金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到位,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统一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详细比对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审核确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结合本县生猪产业发展规划,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批,方案获批后,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在县政府官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加大政策宣传与资金用途普及,通过县政府官网、微信群、印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支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详细解读国家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有效提升养殖场户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奖励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4.问题10:项目实施程序倒置,项目先签订合同书后走招标程序。2020年11月与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书,而该公司2020年12月才收到《中标通知书》。

整改情况:一是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项目的责任领导骆某和时任相关责任人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2年后因职能职责调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无招投标的项目。

5.问题11:项目实施审批不严、后期监管缺失。2020年兽药监管信息化建设确定追溯管理试点5户,项目申请无审核通过意见,未实施公示程序。巡察实地走访发现,配备设备被闲置,系统均未使用;示范主体资格审查不严。2021年4月,某养殖场在未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未召开评审会议的情况下被列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科技示范户。

整改情况:一是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项目的责任领导骆某和时任相关责任人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在以后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审批,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未召开评审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24年农技推广项目严格按照实地考察、合作社写申请、乡政府审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召开评审会议、公示的步骤进行推进,并每季度回访一次。

6.问题12:示范推广效果差。2021年至2022年示范基地无成熟的养殖技术,对周边的养殖户未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农技推广项目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方案实施,制定《蓝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养殖业)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尤锦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示范基地,主推高山清水鱼品种改良和绿色循环种养技术的推广,启动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为提高业务水平,2024年派15人分5批次参加“全省养殖业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7.问题13:一是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费;二是重复领取津贴;三是自立项目发放奖励;四是借志愿服务之名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津补贴发放相关制度;二是督促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贴福利,相关资金已于2024年10月退回到蓝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三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福利津贴。

8.问题14:虚列广告资料费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县纪委对时任责任人于某进行了立案调查。

9.问题15:违规报销2021年—2022年体检租车及伙食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责任人员退回2021年至2022年体检违规报销的租车费和伙食费0.61万元,并于2024年10月退回到蓝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严格审核相关报销单据,加强财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10.问题16:财务报销要素不全、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完善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采购物品资料齐全,审批合规,流程到位,2024年9月—2025年3月无类似问题发生。

11.问题17: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存在无公函、超标准、超陪同人员接待等问题。一是超标准、超陪同人员接待;二是无公函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永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实施;二是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24年10月将超标准、超陪同接待费退回至蓝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12.问题18: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湖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会费缴纳之规定足额缴纳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从2024年开始,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工资收入和规定的千分之五比例缴纳会费;三是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足额缴纳工会会费,已于2024年6月、2025年3月将2024年、2025年工会会费交到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账户。

13.问题19: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2023年3月购买的电热水器及容声冰箱均未列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冰箱及电热水器均已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实物与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一致。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差距。

1.问题20:党组议事规则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未出台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1至2022年,重大事项均为“一把手”直接定调或直接安排;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责不清,2022年8月以前,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记录混杂,业务工作安排多,没有充分发挥“把方向、定政策、议大事、管干部”的职能。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制定《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二是我单位已撤销党组,目前支委会和行政会议分开记录,每次“三重一大”会议上,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研究讨论分析,每名班子成员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其中主要负责人最后一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2.问题21:“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严谨,会前沟通不充分,有小范围决策现象。2022年2月,肖某、骆某两名班子成员讨论决定“续聘李某为兽医师,聘期3年”。

整改情况:一是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一天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二是班子人员数量不足或因出差导致无法参会,但有重大决策需开会研究决定时,召开班子扩大会进行决策,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9次,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6项。

3.问题22: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一天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例如:2024年7月,研究推荐单位年轻干部,在副主任分别推荐之后,主任最后推荐;二是由专人详尽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如实记录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和形成决议三项环节的全部内容,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9次,都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4.问题23:党员管理不严。单位职工廖某参加工作期间组织关系一直挂靠在村党支部,且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反馈的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二是党支部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反馈巡察问题和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对问题整改的决心,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督促其及时补缴党费,责令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支部,廖某已补缴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

5.问题24:党员发展不严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会议中支部书记列席会议未发表任何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问题的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说明;二是机关支部书记对时任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四是将“党员发展不严谨”问题列入党建计划要点进行重点整改;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各项程序都符合党员发展有关规定。

6.问题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委婉模糊、辣味不够,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二是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坦诚的思想交流,对相互之间的批评意见进行了沟通,主要领导对所有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三是开展批评班子成员都一针见血谈问题、讲不足,敢于打破情面,实事求是、坦诚相待例如: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的批评意见“安于现状、闯劲不足,缺乏进取精神,有当‘甩手掌柜’的现象,对分管工作指导不够,抓的不细”,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7.问题26:2023年3月,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举办“生猪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均无意愿参加,只应付式的安排见习生和与生猪养殖业务无关人员4名参加培训,未能达到“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的目的和发挥培训作用,造成国家培训资源浪费;2021年至2023年,畜牧事务中心疫苗保管仓库管理员执行库存物质管理制度不严,台账更新不及时,导致疫苗超过有效期无法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技术培训班的培训人员范围,2024年派15人参加“全省养殖业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没有见习生或与养殖业务无关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对时任仓库管理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组织仓库管理员学习《湖南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保管制度》;四是优化疫苗领用流程,各乡镇先到县农业农村局填写申报单,经审批后再到仓库按单领取疫苗,安排两名专员于2024年3月对疫苗台账进行全面整理更新,并按照保管制度管理仓库,实行疫苗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疫苗出入库及时更新台账,在领取疫苗过程中对近两月快过期的疫苗进行提醒,到目前为止,疫苗的最近失效日期是2025年12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从严从实、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党员管理不严问题、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业务能力的实际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特别是需长期坚持的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一)加强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持续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政治任务,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健全完善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确保整改成效的关键。要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

(三)举一反三抓长效,深化成果转化运用。

对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转化为制度成果,重点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干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领域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全面排查巡察中发现的同类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为镜鉴,开展“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专项行动,围绕党的建设、纪律作风、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主动排查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发现—分析研判—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2223811;邮政信箱:永州市蓝山县南平路68号蓝山县畜牧水事务中心();电子邮箱:ls2223811@163.com。

中共蓝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