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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96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局属相关单位,各股站室:
现将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新修订的《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转发给你们,自2023年2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原《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湘农发[2021】5号)同时废止。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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