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26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楠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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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诚信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为指导,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强化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镇人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需求培育、联合惩戒、宣传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统等规划,应用导向。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未来,统等进行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3.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信用评价指导标准等在内的信用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各种信用行为。
三、征信领域
(一)征集对象
本镇自然人,即本镇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相当于个人的经济组织,包括外来人口、个体工商户。
社会法人,即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专业合作社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二)征集范围
包括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和社会法人在商务、社会管理、政务管理、司法等领域内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荣誉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与自然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镇级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制度和办法
1.健全镇管干部、村级公职人员的诚信考核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将各村每年的诚信建设纳入到年底考核中。
2.研究制定本镇对信用信息采集、信息认定标准、信用评价结果的发布和应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向县级征信系统提报信息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3.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各行业可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推进本镇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行业信用监管,每季度将落实情况及时报乡信用办。
(二)信用信息采集、录入
以社会统一信用码为索引,按时采集我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按照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和分类标准将来管理我乡的信用信息。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信用记录,特别对于失信行为要做到留痕到位,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加强和其他乡镇、部门的信息互通,让失信行为无处可藏。依法依规将信用信息进行公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
(1)推进乡政府采购、招投标、债务和政务诚信领域诚信建设,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将采集和记录到的政务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到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
(2)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建立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承诺制度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
各村、各站所积极(每月1例)向镇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我镇诚信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QQ等新型媒体方式加强信用案例的宣传报道。
(四)完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落实异议信息核实、处理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本镇提供和采集的信息,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和撤销。因错误认定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加大诚信活动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在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辖区各村要把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信用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
(二)多措并举,加强信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在机关单位、各村街道、商贸超市、临街门店、集贸市场、企业开展诚信标语宣传。依托各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的推送作用,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事件、信用制度、政策文件、信用工作动态。
(三)注重扎实推进,严格落实。注重各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针对部分失信顽疾,加强工作的创新落实和品牌塑造。同时,加强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加大实施过程各个环节的督查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