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37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楠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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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新年开启,湖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新年新保障,您参保缴费了吗?
如果您还未参保缴费,那要抓紧时间啦,集中征缴期将于2023年2月28日结束。
湖南省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一年,其中特殊群体缴费政策: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1-2级)、长沙地区认定的低保对象,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2)对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50%,个人自缴175元/人。
3)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以后新增的各类困难群众,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费的续保人员 (含在本市或市外有居民医保既往参保缴费记录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续缴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2022 年9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出生的新生儿,需缴纳2022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