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2日 星期二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11270010/2022-00342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0-19
名称: 蓝山医保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文号 :    
蓝山医保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 2022-10-19 10:34
  • 来源: 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
  • 作者: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尊敬的全县城乡居民朋友:

大家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又到了一年一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日子,为了让全县广大居民朋友更加充分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蓝山县医保局在这里向您郑重提醒,并就参保缴费政策进行简单介绍,希望能对您和您家人的平安健康保障有所帮助。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学生);

2、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全县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国家为每位参保人员补贴610元。对困难群众实行参保资助政策: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由财政资助50%,个人只需缴纳50%(175元/人)。

三、参保缴费方式

1、参保登记方式:已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进行参保登记;原来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导致医保系统内无信息的,请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属乡镇或社区、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2、缴费方式: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微信小程序缴费或蓝山县农村商业银行任一网点柜面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

1、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在新生儿出生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保联系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大厅:0746- 2258399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保登记股:0746-2225100

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0746- 221710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给老百姓的社会福利,有国家做后盾,保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社会认可度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身心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更多国家医保优惠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份健康保障,是每个家庭都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请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