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36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楠市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462901320
邮编:425806
负责人姓名:欧阳建军
一、楠市镇设党政机构6个,其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二、楠市镇下设事业单位机构5个,其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综合服务站。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房屋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根据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行使城镇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5、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