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2-0062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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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蓝山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绩,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中,坚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将提高政治站位与法治民政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提高执政能力
不断拓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渠道,开展相关法治工作培训,开展《民法典》培训学习、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等。完成在编人员学法用法知识考试,合格率100%。
(三)完善执法机制
探索健全民政行政执法体制,扎实推进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裁量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深化民政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厘清完善权力事项库,细化对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有关“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外部流程图、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申报材料等重要信息进行更新。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行政应诉要求。
(五)加强普法宣传
抓好各乡镇(街道)对社会救助、殡葬等方面争议纠纷的收集排查工作,强化预期引导,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深化殡葬、婚俗等改革,加大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民政领域法规政策宣讲进乡入村,抓牢抓实基础民政工作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成效
(一)行政给付:1.2021年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18户,480人,取消342户,597人。在册低保对象共计5387户,8506人,发放低保金2947.371万元;2021年共发放孤儿生活费、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费227人次,共64.39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638人次,共125.963万元。2.2021年临时救助对象3701人次,发放救助金299.6471万元。3.2021年全年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1.256万元,发放469人次;发放高龄津贴107.05万元。其中:90岁高龄津贴3184人次,发放金额99.52万元;百岁老人20人,发放金额7.53万元。
(二)行政确认: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30对,补办15对,补发结婚记证445对;离婚登记695对,补发离婚登记证54人,离婚冷静期申请1182对。
(三)行政许可:2021年社会团体登记注册2件,变更登记2件,注销0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件,变更登记6件,注销2件。
三、存在不足
一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三是民政工作量很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四、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法制建设监督力度。坚持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安全、管事、管人。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干部依法、懂法,全民守法、学法的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以群众需求作为法治宣传出发点,需要什么就针对性宣传什么,满足群众特殊化、多样化和精细化的法律需求。定期召开座谈会、宣讲会了解、普及、解答执法普法中存在的问题,既交流启发思想又提升法治办事的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压实领导小组责任,将法治民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来建设。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充分认识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性,主动转变认识,将法治民政作为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理念,不断完善领导有力、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针对民政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服务等各个环节,在人财物方面进行保障和倾斜,解决在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题。积极加强法治建设重要性的宣讲,纠正认识偏差,引导重视和促进,形成全局参与、人人有责、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蓝山县民政局
2022年2月24日





